關于做好2016年全市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推薦工作的通知
作者:學校辦公室 來源:徐州市三十三中 發布時間:2016年12月2日
關于做好2016年全市中小學正高級教師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各企事業辦學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局直屬各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2016] 號)精神,現就我市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正高級教師評審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和對象
評審范圍:全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及教師發展中心、教研室、教科所、電化教育館、少年宮等教育機構。
評審對象:上述學校和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學前教育和中小學教育教學與研究工作,取得國民教育學歷并獲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在崗教師。已辦理退休手續或文件印發之日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人員不得申報。
全市推薦名額28人。
二、推薦評審條件
依據《江蘇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3〕4號)、《江蘇省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3〕5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和《全省鄉村教師職稱評審政策若干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02號),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正高級教師推薦和評審工作。在推薦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面向參評教師開展學風教育,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二)堅持資格條件標準,注重把握師德為先、學生為本、能力為重、終身學習的教師專業標準,要以教育教學一線優秀教師為重點,符合評選教育家的政策導向。
(三)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近三年內有違規違法辦學行為并被縣級以上行政部門通報批評和查處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等不得推薦。
(四)教師近三年內有從事有償家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推薦。
三、推薦評審程序
(一)個人申報。符合中小學、幼兒園正高級教師資格條件的教師提出書面申請,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
(二)單位推薦。按照公開述職、成果展示、民主測評、組織推薦等程序開展推薦工作。公開述職和教師測評相結合進行,參加人數不少于學校或單位教師總數的70%。學生測評人數不少于兩個班的學生。教科研訓等人員面向指導服務對象開展測評,人數不少于30人,測評時申報人員和直系親屬回避。推薦結果經校內公示后報送相應教育主管部門。
(三)資格審查。各縣(市)、區要成立正高級教師推薦評審小組。各縣(市)、區教育和人社部門要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材料核實,確保所有申報材料真實、完整。
對推薦人選要及時在本單位及地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人員名單及申報人員《江蘇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簡表》,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教育局。
(四)市推薦委員會推薦。市教育局成立正高級教師推薦委員會,依據《資格條件》,通過審閱材料、上公開課等多種方式,對申報人的師德表現、教學工作水平及實績、教科研成果、指導青年教師情況等做出綜合評價,并在省下達的推薦名額內擇優推薦。推薦人選在徐州教育網公示后報省教育廳。
(五)省評委會評審。在省職稱辦監督指導下召開江蘇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依據《資格條件》,通過審閱材料、現場答辯等多種方式開展評審工作。
(六)公示。省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在江蘇教育網公示5個工作日。
(七)發文公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審結果審核后,正式發文公布并頒發資格證書。
四、報送材料要求
(一)報送時間:2016年12月9日前
(二)報送地點:徐州市教育局職稱辦(原九中,新生街76號)C103室,聯系電話:83820389,郵箱75487674@qq.com。
(三)報送材料要求
1、報送內容及格式見附件4。報送時所有裝訂成冊的復印件均需同時提交原件(原件獨立裝訂成冊),且需按裝訂順序排列存放,以備審核。
2、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對材料的審核,逐一審核,確保申報表和材料填寫完整、準確真實。要建立教師誠信機制,市教育局對弄虛作假的申報人員一律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并從下一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情節特別嚴重者,撤銷現任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并追究其他相關人員責任。
五、評審費用
全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材料評審費用按每份材料400元標準收取。
附件:
1.江蘇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員名冊
2.江蘇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
3.江蘇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格評審簡表
4.江蘇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報送要求
徐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日